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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品何必急于贴标签

2004-04-14  13:15  文/杨泽文    编辑:牧青网络

 

最近刚读完两部新出版的长篇小说。一部再现了中国乡土社会变革的生存阵痛与呐喊,另一部反映了滇藏交界地带民族与文化相互融合的壮美图景。两部小说内容厚实,结构新颖,具有很高的文学品位和很强的文本意识。可以肯定,两位作者的创作态度是认真的,是对读者负责任的,是对作品下了功力的,是充分交付了思想智慧的。然而让人有些遗憾的是,两位作者都在出版社和文学评论界的刷新与激活下,便匆匆忙忙地给自己的作品贴上了标签,分别标榜为“中国狂想现实主义的奠基之作”和“中国神灵现实主义的惊世之作”,大有推陈出新而惟我为先的态势。

  众所周知,这20多年间,说发展和繁荣也好,说喧哗与骚动也罢,文学还是不可避免地日渐边缘化了。也许这是文学在回归原来的本位,因而我们似乎还没多大必要为它的前途与命运担忧。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过去20多年来,许多读者都被喧嚣于文坛和各种所谓的“主义”闹腾得有点迷糊,以至于见了标有“主义”的作品就有点怵。毕竟读者永远关心的只是文学作品的可读性与启迪性如何,是否反映了社会现实生活,是否介入了大众的生存空间,是否具有真实感等等。至于那些形而上的“派”之分和“主义”之别,他们可能并不介意也不大关心。而存在的事实是,只要纵观当代文坛,就不难知道曾被创作者和评论者叫嚷过的各种所谓的“主义”已实在不少,但最终用某个“主义”完全支撑起来的优秀文学作品却寥寥无几。

  无可疑问,作家辛辛苦苦创作出来的文学作品,一旦公开出版之后,就少不了要以商品的形式在图书市场上与读者见面。故而及时地组织作品的宣传介绍活动是无可厚非的,文学评论者在报刊适时发表一些分析与解读的文字也是必要的。只是别忘了图书毕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即为一种精神产品),它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必须始终坚持以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并尽可能地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可如实地讲,如今的图书市场虽然越来越繁荣,但也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为了尽可能地寻求经济效益,凡是新书上市能够炒作就变着法子来炒作。个别出版社甚至把提高图书质量放在其次,而把主要精力放在与书商如何实现协同炒作的各种环节上。于是,在图书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的牵引下,哪怕是对有品位的文学作品,其宣传的过程也有可能变成下作的暗示和引诱,书名甚至变得俗不可耐或难以启齿。比如池莉的《有了快感你就喊》、毕淑敏的《拯救乳房》就引发了不少争议。而对于那些有着良好形象的出版社来说,由于不好在“俗”字上出彩,便在“雅”字上做文章。比如亮出什么“派”的招牌或者张贴上某个“主义”的标签,企图以此充分“吸引”读者的眼球。

  其实,在报刊和图书日益繁荣的年代,也是读者日渐细分的年代。对于高雅的文学作品,其固有的读者群往往有着自己的思想认识和鉴赏能力。因而,无论你如何写出精彩的“评语”,如何抛出新鲜的“主义”,都只会引来读者的不满与反感,甚至觉得这是对阅读者的轻视与玩弄。记得藏族作家阿来所著的《尘埃落定》,1998年初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作为“探索者从书”之一首次出版时,虽然没有给这部文本意识和现代理念都很强的长篇小说贴上与某个“主义”相关联的标签,但并没有影响作品在图书市场的持续畅销以及在读者中引起的普遍反响。这也说明了给文学作品预先贴上标签,与文学作品本身是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市场剖击力并无直接的关系,有时反而会弄巧成拙,在读者那儿讨不到什么好处,还有可能因此削弱作品的亲和力。

  作品在风格上属于什么流派,“新写实主义”还是“狂想现实主义”,且等作品立住脚后,让后人评判罢。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4年04月09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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