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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2004年中国发展高层论坛”背景报告之六 

2004-03-30  08:25    编辑:牧青网络

      四、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面临一些新的挑战,需要采取综合措施 

      应当承认,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中国存在着若干不协调之处,如经济增长过多地依赖资源投入,国民产出增长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等。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必须正视挑战,必须采取综合措施。 

     (一)面临的新挑战 

      中国正处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在这个过程中,原有的一些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因素可能消失,一些新的不利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因素可能不断涌现,从而对推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造成新的障碍。总体来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政府对整个经济社会的控制力、影响力将逐渐减弱,而个人和企业的自由度逐渐增强,因此,一些原来有效的通过行政命令实现的有利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政策措施可能会失效,而一些新的问题可能并不在原有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框架体系之内。 

     在新形势下,许多国有企业的上级部门撤消,更多的国有企业实现了民营化,国家对于剩下的国有企业的管理也越来越间接。这就意味着一些有关生态、环境的职能部门原有执行其职责的办法(依靠地方政府领导与其它同级政府部门的合作控制企业的行为)不断削弱。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不在原先的体系范围之内。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先主要由工业生产引起的环境生态问题正越来越多地起因于城市生活污染,而原先有关生态环境的职能部门多地把注意力和精力集中于工业污染方面,不断加重的城市和生活污染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来说是一个是更新也是更大的挑战。 

    由于中国已经加入了WTO,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显然会对中国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带来新的挑战。经济全球化会促进中国对外贸易的增长,带来经济规模的扩大,但它同样会造成资源的加速使用和污染的更多排放,从而对环境造成更大压力。经济的全球化可能使中国更加不恰当地利用其资源,过度地发展资源出口产业和依赖污染严重的产业,造成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同样,经济全球化也拓宽了过时、有害的技术、工艺和产品转移的渠道。而且,伴随贸易自由化的国际贸易规则也可能限制中国根据本国情况实施环境政策的自由和能力,来自外国的环保压力也会随着经济的全球化逐步增强。 

    (二)需要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1.改变旧发展观,树立“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新发展观、新价值观 

     任何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都是依靠人完成的,任何人在从事社会和经济活动,进行决策时都是在一定的观念下进行的。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最根本也是最关键的,是改变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的观念,使得“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观念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做到这点,需要全社会每个成员的努力。 

    在整个社会树立起“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发展观、新价值观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最根本的措施,这不仅需要政府的大力宣传、努力普及相关方面的知识,更需要社会中的每个人增强责任感和危机感,为子孙后代着想。 

     2.以新的指标体系来衡量社会经济的发展,考核各级干部 

     由于一些地方常常把发展简单等同于经济增长,又把经济增长简单等同于工业增长,又由于在地方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中,成文不成文地把GDP、招商引资和投资项目作为政绩考核的主要指标。在这样的情况下,许多地方政府往往不顾本地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状况,大上高污染、高消耗的项目。 

     不把发展简单等同于经济发展,不把经济发展简单等同于GDP的增加,就需要用新的指标体系来衡量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指标体系不仅要反映经济增长的总量水平,更应该反映出经济增长的质量,反映出经济增长过程中环境、生态和资源的代价。同时还应该反映社会全面发展的情况,如公平程度、失业率、教育水平、期望寿命等等。 

    3.完善财税体制,确保落后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由于1994年引入的分税制加强了中央政府的税收权但没有相应合理地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范畴,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的预算压力日渐沉重。目前,省级以下各级政府(市、县、乡/镇)负责几乎所有的公共服务,而在现在的财政收入分配格局下,地方政府尤其是经济落后地区的地方政府的财政难以维持。这就迫使各级地方政府不得不千方百计地增加GDP和扩大税源,又由于我国现行的财税体系的特点,地方税收与地方企业息息相关,使得地方把上项目、保企业作为其发展的头等大事。 

    因此,要完善现行的中央-地方政府的财税体系,合理分配并明确中央-地方的支出范围,更为公平地分配财政资源,并且改善各级政府的预算管理体制。对于落后地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需要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确保这些地区获得足够的资金来保护其生态和环境。同时要改善税收体制,弱化地方政府收入与地方企业之间的关系,使目前以“生产型”为主的税收体系向以“消费型”为主的税收体系转变。 

    4.完善跨部门的协调机制,提高职能部门的管理能力 

    管理体制不完善是造成人与自然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原因。如由于土地征管制度不完善,土地征用监管不力,目前全国各类开发园占地面积远远超过了报批的规模,造成了土地资源的大量浪费。政府部门职能的合理分工和有效协调,是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基本保障。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涉及众多的职能部门,包括国土、环雹水利、农业、林业等等,而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的解决,需要建立协调这些部门的机制。 

    中国在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国家环保局的升格、国土资源部的成立,都进一步明确和加强了相应部门的职能,但国家在生态、环境和资源的综合协调能力受到了削弱。面对着严峻的生态、环境和资源形势,一个具有实际运作能力和影响力的跨部门协调机构是不可或缺的。 

    5.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合理的资源价格体系、资源节约型的社会经济体系 

   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使得各种资源的价格充分反映生态、资源和环境的真实成本,让污染者、资源开发和使用者承担环境和生态破坏的损失、资源耗竭的成本,从而减少资源的浪费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建立并形成节能、环雹资源有效利用的生产结构,并构建资源节约型的社会经济体系。 

    6.要完善法规体系,通过各种政策措施推动循环经济体系的建立 

    要把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经济体系贯穿于整个社会发展之中,贯穿于生产组织和居民消费的引导之中。要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建立的法规制度,制定税收、贴息、补贴等各项政策措施,激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推动那些循环经济发展所必需的技术研究和开发,从各个方面推动整个社会对资源的利用向着循环、节约、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中宏网责任编辑:刘晓婷  上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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